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知识,你知道多少?比如,第一面军旗是何时产生的?七大军区是如何划分的?军衔是如何设置的?勋章又有多少种?“双拥”一词如何而来?
1、军旗
先后有过四种样式
军旗,既是领军的旗帜,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象征。
“军旗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有过 4 种样式。”军事科学院研究员王法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第一面军旗是工农革命军军旗。它诞生于 1927 年 9 月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旗底为红色,象征革命;旗中央为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五角星内镰刀、斧头代表工农;旗面靠旗杆的一条白布上,写着“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的字样。
第二种样式是中国工农红军军旗,旗上方一律横书“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
第三种样式产生于 1933 年 4 月,仍为中国工农红军军旗。旗的右上方为一颗五角星,旗中间为交叉的镰刀锤子,旗的三面有旗须,旗杆处留有 2 寸 3 分的白布书写部队番号。
第四种样式就是今天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旗为红底,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 1927 年 8 月 1 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
2、军衔
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
少尉、中尉……中将、上将,解放军从少尉到上将的 10 级军衔,被人形象地称为“ 10 级阶梯”。
“军衔制是为明确军中指挥关系、激励士气而采用的一种管理制度。”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研究员、军衔研究专家徐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军衔既可以明确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
诞生于 1927 年 8 月 1 日的人民军队,在革命战争年代从未实行过军衔制。新中国成立后,解放军于 1955 年 9 月首次在全军实行了军衔制。
当时军衔的设置基本参照了苏联军队的军衔等级,军官分 4 等 14 级:即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后来又增加了准尉军衔。士兵分为 2 等 5 级,即: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军衔制仅仅实行 10 年就被取消了。
1988 年 7 月 1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新的军官军衔制设 3 等 11 级:一级上将( 1994 年取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士兵设 2 等 7 级,即志愿兵分军士长、专业军士两级,义务兵分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5 级( 1999 年实行士官制,调整为:士官分 6 级,即 1~6 级士官;士兵分 2 级,即上等兵、列兵)。
3、勋章
闪耀在军人胸前的荣耀
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奖章……一枚枚金光闪闪的勋章、奖章,记载着 人民军队的光荣历史,也讲述着革命军人的无上荣耀。不同历史时期我军颁发过不同的勋章、奖章。
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处于战争环境,我军颁发和制作勋章、奖章没有统一的规定。颁发奖章一般为师以上部队,也有团以下部队;奖章的材质也不一样,金、银、铜等均使用过。新中国成立后,我军颁发奖章逐步走向统一。
建国后,我军曾两次大规模地为革命战争时期的人民功臣颁发勋章。
第一次是 1955 年,将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分别授予在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
第二次是 1988 年。这一年,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同时,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分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
根据现行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分为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两类。英雄模范奖章分一级、二级两种;立功奖章分一、二、三等功奖章三种。获得英雄模范奖章或立功奖章者,均发给总政治部统一印制的奖章证书。奖章一律佩戴于军装上衣左上方,平时只佩戴略章,逢集会或重大节日佩戴奖章。
4、军区
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
军区,是中央军委派出的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设有七个军区。军事科学院研究员陈舟近日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这七个军区的划分情况。
“军区是根据国家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事组织。” 陈舟说,“它主要负责制定战区部队建设的规划计划,组织指挥战区内诸军兵种联合作战、实施联勤保障等,军区设有司令部、政治部、联勤部、装备部,分别领导所属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和装备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军曾设有北京、内蒙古、沈阳、兰州、乌鲁木齐、济南、福州、成都、广州、南京、昆明、武汉、西藏等十余个军区。随着部队建设情况与国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军区设置时有变动。 1985 年,我军裁减员额 100 万,如今的七大军区划分即在那时被基本确定。”陈舟说。
人民解放军现设有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军区,下辖陆军集团军、兵种部队、后勤保障部队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沈阳军区: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三盟一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北京军区:领导和指挥河北、山西两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天津两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兰州军区:领导和指挥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区)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济南军区:领导和指挥山东、河南两省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南京军区: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广州军区:领导和指挥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五省(区)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成都军区:领导和指挥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四省(区)和重庆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摘自深圳商报2007/7/14/A13] |